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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校双创发〔2025〕01号-关于做好2024年度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

北京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学院

北 京 科 技 大 学 教 务 处

校双创发〔2025〕1  教通知〔2025〕411735222641890.png

关于做好2024年度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

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

各本科学院、自然中心:

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及工作安排,定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验收对象

1、对20241月立项启动的2024年创新创业项目(不含两年期)、2023年延期一年项目和两年期项目进行结题验收。

2、对2024年两年期项目进行中期检查。

3、应结题的国家级、北京市级项目名单见附件1,应进行中期检查的2024年两年期项目见附件2。各立项学院/单位核对确定本单位应参加结题的校级创新项目名单。

二、国家级、北京市级(含校级创业类)项目结题

以上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验收。

1、国家级项目全部参加现场答辩。项目负责人提前准备好答辩PPT,答辩形式为学生自述约6分钟,评委提问、学生回答约4分钟。

2、北京市级项目自愿参加答辩。参加的项目,答辩要求同上。不参加的项目,项目负责人须在立项学院/单位登记函评,学院/单位汇总后报创新创业学院。函评项目不设一等奖。

3、校级创业类项目,由创新创业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具体检查方式。

三、校级创新项目结题

校级创新项目由各立项学院/单位组织验收,验收方式可参考国家级、北京市级项目方式,具体安排由立项学院/单位通知到项目负责人。

四、2024年两年期项目中期检查

2024年国家级、市级两年期项目的中期检查方式为: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在系统提交中期检查材料。校级两年期创新项目由各立项学院/单位检查。

五、验收时间

1、32231日(4周六~6周一)为国家级、市级项目(含两年期中期检查)系统提交材料时间(3123:59截至),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将不予通过。2024年项目的行业分类,按照中期检查提交的“机械控制、信息技术、能源化工、基础科学及生命科学、社会经济管理及其它”五类进行归类填写,两年期及延期结题的2023年项目请按上述分类填报。网上提交材料操作说明见附件3

国家级、市级项目装订的结题材料(含函评项目材料)及统计表(签字盖章,并标注函评项目),由学院于41日(6周二)前交创新创业学院。

2、4月7日~4月11日(7教学周),组织国家级、市级项目结题答辩,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由创新创业学院直接通知项目负责人,请负责人保持手机畅通。若联系方式有变更,请及时告知。

3、414日(8周一)前,立项学院/单位完成校级创新项目结题验收。验收结果签字盖章后报创新创业学院,电子版发至cxcyxy@ustb.edu.cn

六、结题材料

1、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材料:纸质的《项目结题报告》、《项目研究报告》和《项目论文》,及各类成果附件材料各2份。

2、创业类项目结题材料:由创新创业学院直接通知项目负责人具体要求。

3、项目论文可以是在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的论文,也可以是未发表的论文;研究成果可以是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被收录的论文、专利申请受理通知或授权书、软件著作权、实物、设计图纸、画册、相关图片、影像资料、竞赛获奖证书、参加展览的图片、创新成果转化或应用证明、取得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。

4、装订要求:结题报告单独装订成册,封皮不做要求;研究报告、论文和项目研究成果证明材料统一装订成册,加硬皮封面装订,国家级、市级、校级项目的封面分别用白色,浅黄,红色。

七、结题成绩

1、国家级、北京市级项目的结题成绩为:校级一等奖、校级二等奖、通过、不通过。校级一、二等奖项目应具有较为突出的研究成果,获奖项目数不超过检查项目总数的60%。通过及获奖项目的成员及指导教师,由创新创业学院颁发奖状。

2、优秀项目入选教育部创新创业年会,按照参会成绩及学校相关规定,认定为国家级获奖。

3、校级项目由立项学院/单位组织评奖,制作并颁发奖状。

八、创新学分

验收通过及获奖的项目,按照学校规定给予学生创新学分。国家级、市级项目(含自然中心等特殊单位的校级项目)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提供名单,学院教务员负责录入本学院学生创新学分。

其他校级项目的录分工作由各立项学院负责。

九、经费报销期限

国家级、市级(含校级创业类)结题项目的常规经费(办公、材料、交通、资料等),在结题学期期末(不含小学期)截至报销;成果类费用(论文、专利等知识产权类)适当延长报销时间。校级项目报销期限,立项学院/单位可参照国家级、市级项目规定执行。

十、项目的延期和终止

因客观原因造成项目无法按期结题,但最终可以完成的项目,或需要延长时间完成突出成果(发表核心期刊以上高水平论文、申请超过1项专利等)的项目,可按要求提交《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延期申请表》申请延期,延期时间为1年。延期项目将推迟获得结题成绩,请项目组同学根据自身情况认真考虑。

无法结题的项目,应按要求提交《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终止申请表》、《失败项目分析总结报告》。国家级、市级项目的表格由立项学院/单位审核后交到创新创业学院,校级创业类项目直接提交到创新创业学院,校级创新项目提交到立项学院/单位。不参加结题且无终止手续的项目,创新创业学院将汇总学生名单,如实向学籍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馈。

创新创业学院

教务处

2025321日


校双创发〔2025〕01号-关于做好2024年度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